来源 | 潇湘晨报
记者 | 吴陈幸子
7月2日晚,上海铁路局金华车务段发布情况通报称一沪昆线货物列车撞K1373次客车致其脱线,无人员伤亡;经三小时许处置,滞留在沪昆线东孝站的K1373次旅客列车,换挂机车后恢复运行。
有多名K1373次列车亲历乘客发帖称通风不畅、非常闷热,现场视频显示,许多乘客上衣前后被汗沁透,不少人脱掉了上衣。在其中一节车厢,许多乘客称“要闷死了”,有一名黑衣乘客将其中一扇车窗砸开。有乘务员赶至现场处理,称“先把老人家转移过去”,有人来清理窗玻璃碎片。后在金华站点,有多名列车工作人员来检查被砸车窗情况。
7月3日,一名亲历乘客告诉潇湘晨报记者,砸窗一事发生在3号车厢,此前乘客已经和乘务员有过两次沟通,称热得受不了,希望能开车门,但未获同意。后有一名黑衣乘客砸开一扇玻璃。该乘客称,有列车工作人员将该黑衣乘客带走,不了解其后续情况。
另有一名亲历乘客告诉潇湘晨报记者,在等待的中后期,有乘务员给乘客送来了冰水、八宝粥和擦汗的纸。处置完毕后,列车继续运行,不过该乘客称,最后终点站改成了长沙,他们没有收到其他处置方案,只是退票可以免手续费,其最后自行购票返回目的地常德。
3日上午,潇湘晨报记者就此事致电上海12306,客服表示相关问题有相关部门在核查处理,可关注铁路部门对外公告。
据南方都市报报道,上海铁路客服中心热线向记者介绍,对受本次事故影响的旅客,暂时未有赔偿方案。
另据纵览新闻报道,广州铁路公安局怀化公安处工作人员表示,并没有对砸窗的男乘客进行拘留,仅对其批评教育后放行。
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,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,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列车停车3个多小时,且未开空调,车厢内酷热难耐,如果事发地点处于全天高温时段,列车通风条件有限,多人在狭窄空间内易发生中暑等风险,乘客除了砸窗之外,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来缓解闷热、保障自身安全,那么可以认为其行为是不得已而采取的,符合紧急避险的限制条件。
若铁路部门已采取合理措施尝试修复空调、提供饮水、开放其他车厢通风等,酷热情形已经有所改善的,乘客仍然砸破车窗的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根据《铁路旅客运输规程》第四十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八百二十条规定,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,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,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;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,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,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。
此次事故是由于货物列车侵线停车,而导致的延误,货物列车方存在过错,货物列车所属的铁路运输企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。如果是铁路运输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列车相撞,如调度失误等,乘客因延误造成了额外损失,如耽误了后续的行程安排、产生了额外的住宿费用等,是可以向铁路运输企业索要赔偿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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